转自:九派新闻
【#11岁女孩花滑训练骨折索赔32万#,法院:体育公司担责80%,赔8万余元】7月23日,据朝阳法苑消息:孙某自2019年起在某体育公司学习花样滑冰,每天冰上训练3.5小时,陆地训练1小时,每周休息一天。2021年12月7日晚,孙某的母亲李女士联系教练称孙某腿疼,第二天训练期间孙某摔倒,经医院诊断为股骨干骨折。庭审中,李女士表示孙教练明知孙某腿疼未调整训练计划,反而加大训练难度,且训练过程存在严重的基础性技术性错误。事发后,孙教练未对孙某采取科学的医疗措施,没有尽到妥善的积极救助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和失误。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2万余元。法院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考量某体育公司在事发前的培训期间所尽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教练人员在事发后采取的措施是否妥当,结合花样滑冰运动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原告训练的整体过程和事发前的自身身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认定该公司应对原告所受损害承担80%侵权责任,判决某体育公司赔偿孙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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